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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践行司法为民的公开听证

时间:2020-09-02

来源:未知

录入: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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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结束,事情终于有了眉目,事发时如骨在喉,到今天才一吐为快,不知不觉在维权的路上已经过去一年了。”在参加了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听证会之后,王某某发了一条朋友圈,心中感慨万千。
2020年8月19日9时,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某某银行诉王某某等6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一案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
      王某某原是肇东市海城乡农民,在大城市打工多年。他在办理贷款买房时被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在他的名下有一笔1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欠款数额已经累计到3万多元,而其坚称从没贷过这笔款。他立即找到银行,经查档发现银行是用王某某户口本办理的贷款,而且早在2014年银行就向法院起诉了王某某。王某某既没出过庭,也没收到过判决书,于是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其还向银监会申诉,也没能解决。不得已,王某某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再审申请书。肇东市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法院审理程序存在违法情形。经鉴定,银行借款合同不是王某某本人签字和摁印。
听证会由第四检察部主任唐晓霞主持,王某某和银行代表分别举示证据后,检察官出示了调查核实的相关证据,经过质证和询问,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
       听证会结束后,省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与检察人员一起评议座谈,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各抒己见,对案件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受邀参加听证的人员对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纷纷表示公开听证使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检‍察公信力。省人大代表王海荣说:听证会公开透明,释法辩理,一方面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完善贷款发放流程,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矛盾的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官还贴心地准备了相关法律条文,必须点赞!
       公开听证,被张军检察长形象比喻为“检察开庭”,不仅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而且能够起到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宣传法治的作用。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能是一句空话,更应该在检察办案中见真章。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用扎实的检察工作不断践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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