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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法院已查封的财产构成啥罪

时间:2017-10-30

来源: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唐晓霞

审核: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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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养鱼期间,在董为多手中赊购价值393850元的鱼饲料,一直未还。2014年8月初董为多把郭某某起诉至肇东市人民法院,同年8月18日,董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同日,法院向郭某某下发民事裁定书,对郭某某养鱼池中的成品鱼予以查封,并与同年8月送达郭某某。同年8月27日,肇东市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调解书,在法院的主持下,郭某某给董做出了还款计划。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中旬,的一分钱没还的情况下,郭某某将其鱼池中的成品鱼下网起出,卖给哈尔滨万宝镇刘某某等人,获款郭某某用于偿还他人债务或日常消费。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经被我院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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