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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安达市“1206“涉黑案公开宣判

时间:2019-06-26

来源:未知

作者:谢芳

编辑:谢芳

录入:黑龙江省肇东市人

审核:丛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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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3月19日绥化市安达市“1206”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安达市铁西公路二处礼堂由肇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后,6月25日上午,肇东市人民法院对以范某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范某军等31人二十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范某军个人全部财产,并处其他被告人1581.6万元罚金。

 

案件办理过程中,省、市检察院领导持续重视,在指定肇东市检察院管辖办理后,充分整合内部资源,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从全市办案骨干中选拔,形成了由市院领导牵头领办,6名员额检察官、2名助理检察官、2名书记员,共计10人的专业化团队办理此案。自专案组成立以来,专案组成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始终牢记“依法”二字,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耗时月余,撰写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100余页的起诉书,高效、精准完成了审查起诉任务

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以范某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被依法惩处,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决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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