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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3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6-04

来源:龙江检察

录入: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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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疫情挑战冲击,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业务数据如下:

 

  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858件2541人,同比分别增加7.34%和9.53%。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020人,同比增加49.78%,不捕率为28.64%,同比上升5.95个百分点。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5743件8274人,同比分别增加63.34%和57.9%。决定不起诉871人,同比增加54.16%。不起诉率为9.52%,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刑事“案-件比”从去年同期的2.69下降到1.10。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5794件7980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21%。提出量刑建议433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273人,占提出总数的98.66%,同比上升49.56个百分点。同期,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215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32%。其中,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4160人,占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数的97.36%,同比上升0.06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3件,同比增加186.21%。监督撤案129件,同比增加344.83%。

 

  2.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同比增加20%;行政机关已移送5件,侦查机关立案2件,立案数占行政机关移送的比率为40%。

 

  3.侦查活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批捕50人,同比增加78.57%。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73人,同比持平。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33件次,同比增加232.86%。

 

  4.审判活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62件,同比增加158.33%。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12件,占法院审结数的63.16%,同比下降24.34个百分点。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97件次,同比增加273.08%。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19人,已纠正107人,同比增加328%。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83件,已纠正73件,同比增加1116.67%。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05件,已纠正89件,同比增加1012.5%。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32件,已采纳20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件8人,同比分别增加100%和60%。

 

  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425件,同比增加69.32%。提出抗诉95件,同比增加61.02%;原审改变率100%,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同比增加21.21%;法院已采纳3件,占同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7.5%,同比下降1.59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70件,同比增加254.17%。提出检察建议118件,同比增加140.82%,法院已采纳73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61.86%,同比上升14.93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2件,同比增加768.97%。提出检察建议174件,同比增加815.79%,法院已采纳88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50.57%,同比下降59.95个百分点。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45件,同比增加422.7%。经审查,支持起诉330件,同比增加450%,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79件,同比增加362.2%。

 

  行政检察办案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4件,同比增加12.5%。经审查,提出抗诉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9件。 

 

  (二)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0件,同比增加207.69%。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增加180%,法院已采纳25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89.29%,同比上升49.29个百分点。

 

  (三)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4件,同比增加980%。提出检察建议42件,同比增加740%,法院已采纳30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71.43%,同比上升11.43个百分点。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

  (一)立案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074件,同比增加2585%,民事、行政分别占15.27%和84.73%。立案1040件,占受理数的96.83%。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41件,同比增加2110.34%。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06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6.54%,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35件,占83.46%。

 

  (三)提起诉讼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4件,同比增加300%,占立案数的2.31%。

 

  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09人,同比增加70.31%。批准逮捕73人,同比增加102.78%,占审结未成年人数的65.77%。作出不批捕决定38人,占审结数的34.23%,同比下降14.34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95人,同比增加66.67%,占审结未成年人数的64.78%。审结时不起诉46人,占审结数的15.28%,同比下降5.09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60人,占审结数的19.93%,同比上升11.96个百分点。

 

  (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24人,起诉261人,同比分别增加47.62%和50.87%。

 

  控告申诉检察办案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信访事项7039件,其中,来信2067件,来访1711件,电话2246件,网络1015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件,同比增加50%。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4件(含去年受理案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4件,同比增加380%;实际救助人数16人,同比增加23.08%。

 

  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办案情况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3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32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78.05%,较总体刑事犯罪高6.69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43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2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88.89%,较总体刑事犯罪低1.59个百分点。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9人、起诉442人,同比分别减少4.81和增加74.02%。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4人,起诉301人,同比分别减少14.67%和增加49.0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79件,提起公益诉讼24件。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嫌疑人7人,同比持平,起诉20人,同比减少23.08%。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319人,同比增加24.12%;起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28人,同比减少31.71%;起诉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职务侵占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共29人,同比减少36.96%。

 

  检察长带头办案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636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322件,占12.22%,同比上升4.5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314件,占87.78%,同比下降4.59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340件,占50.83%。民事、行政检察类249件,占9.45%。公益诉讼检察类952件,占36.12%。其他类95件,占3.6%。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4人次,同比增加154.55%。检察长列席3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4.0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5.95%。


供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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